臨時遊記 Travelogue (draft)

臭腳香薰

2002年10月28日, 伊斯蘭堡, 夜宿巴基斯坦青年旅館 (PRs35/床)

本來要找青年旅館的老闆, 但搞錯了, 原來管事的人是書記(secretary), 名字叫Afzaal Hussain Agha。他說想在今天早上10:30跟我聊聊天, 談談被盜事件, 但10:30又是巴國獨有的時間, 我手錶上顯示了12:30, 他才出現。一見到我, 他立刻說: 「這全是你的責任! 你怎麼會把東西放四個月!」又說: 「這些職員都手腳乾淨, 不會偷你東西!」他說得很生氣, 比我更生氣, 胖胖的他, 頭上滿頭白髮, 鼻子上托著一副金絲眼鏡, 看來像家鄉雞門外的肯德基上校。

我就跟他說, 我也知不應該把這麼貴重的東西存在這裡, 但現在我已報失了支票, 美國運通的職員說要等紐約的報告, 前天星期六打電話去查, 還沒有到, 昨天是星期天, 休息。我跟家鄉雞上校說, 先打電話去查一查支票兌現了沒有, 如果還沒有, 那事情會好辦得多。

他打了電話, 卻不跟那名女職員聊, 打出自己的名號, 直接跟經理聊, 實在是太明智了。美國運通的經理說, 他不知這件事, 根本就沒有等甚麼報告, 因為他們甚麼行動也沒做過!

找了那名女職員聊, 她現在才忽然說: 「我在等您的報失紙嘛, 還有您的護照啊!」(我第一次去, 填了一匹布的表格, 她卻沒要我的護照副本!)

我之前問過她一個問題, 如果有人冒簽我的支票, 能否拿到錢, 她星期五(大前天)說: 「不可以。」

今天才星期一, 她卻說: 「不可以……不可以合法地拿……但他們如果簽得像的話, 可能……可能可以非法地拿到。」

我不想因為這件事而影響我對一個國家的形象, 但那一刻, 我忍不住叫了聲: 「PAKISTAN!!」

她現在說: 「除非你有報失紙, 否則不能報失啊!」

我在銀行時, 她倒沒有說這麼多資料呢!

在此要說一說, 為何我這麼肯定是職員偷的。青年旅館的行李房是甚麼人也可以進去放取行李, 但只有職員有鑰匙, 每次開門後, 他們看著別人放下行李就關門, 當然可能有別的事, 臨時走開一兩分鐘, 不能無時無刻也盯著。但今次的被盜事件, 是有人仔細檢查過我的行李, 不知外套內有支票, 卻能拿出外套, 意外地發現內藏支票, 偷了後又有充足時間把外套摺好, 放回行李內, 我估整個過程要用九分鐘, 除了職員外, 實在別無人選了。但家鄉雞上校仍然說: 「這是你的責任啊! 我以前去匈牙利開會的時候 (我問: 「開甚麼會?」) 開青年旅舍的會, 相機放在桌子上, 回頭就不見了 (我問: 「相機多少錢?」) 四百美金啊! 那我可以問誰拿回? 你這次出來旅行, 用很多錢嗎? 去過哪裡? (我說: 「只去過四國。」) 兩年只去過四個國家? 我去過全世界了!」說時很自豪。

我本來還想問他有沒有去過南極, 他皮下脂肪這麼多, 肯定不用穿毛衣, 但現 在最重要是, 先去拿報失紙, 路程艱辛, 過程複雜, 我叫他無論說甚麼, 無論是誰的責任, 無論是否他的小子職員偷東西, 現在最重要的, 是一定要先替我拿個報失紙。

他對這點倒沒有異議。

拿報失紙前, 又先去美國運通, 查查我的支票情況。一時多才到, 午膳休息, 看門的人本要攔著, 家鄉雞說了幾句話, 就讓他進去。我也要跟著進去(難道要我站外在邊幾十度的地方等他嗎?)保安又不讓我進去, 家鄉雞上校又回頭說幾句話才行。

不久, 經理打了一個電話, 說了我的支票號碼, 等了一會, 經理重覆著電話中的說話: 「是……是? 哦, 支票還未被兌現……」當時房中另有兩名銀行職員, 家鄉雞上校和我, 大家忍不住輕聲歡呼一聲, 還要握手, 我以為他說: 「恭喜你, 生了個男孩, 母子平安!」(我不是說生女不好, 只是打個比喻而已。)

至於那個報失紙, 則還沒有弄好, 家鄉雞派了一名職員帶我去了一間破舊影印店, 找到某某官員, 才能買到報失紙的專用紙, 買時要登記護照呢! 珍而重之的把紙拿回去, 家鄉雞又要我寫一份報告草稿, 寫好了, 他要過目, 把那句「可能是青年旅館的職員偷去」這一句刪去, 又要我騰寫一遍, 再讓他的秘書打在珍貴的紙上, 卻連我的名字都打錯了, 護照號碼是 H 字頭, 寫得清清楚楚, 居然打成 ++。家鄉雞說, 再把紙拿去法院驗證(attestation), 就大功告成。

這件事差不多辦好, 我那個掉了的walkman也就算了, 今天Jordy在房中休息。我們的同房住了個Swat某旅館老闆, 他高興地說, 他要去澳洲啊! 來伊斯蘭堡辦簽證。我和Jordy怎麼也不像澳洲大使館員吧, 但這個旅館老闆, 卻把他所有申請簽證用的文件都要我們看一遍, 怪人一件! 我是不怕奇怪的人, 但最怕麻煩的人。他一天拿幾次旅館名片給我們看, 說我們去到Swat, 可以免費讓我住云云。我每天都想, 他的澳洲簽證快點申請成功, 不要煩著我和Jordy, 但每天晚上回到房間, 總見他躺在床上不知幹啥。

今天一進房間, 臭氣薰天, 他脫了鞋子, 腳像死魚, 我故意刻薄的跟他說: 「你的腳很臭啊!」然後便和Jordy出去吃飯。兩小時後回來, 房中卻有一陣奇異芳香。他見我們回來, 拿起襪子說: 「我已經洗乾淨了!」他還在房中插了些燒香香薰。其實他也算是挺好人, 脾氣也好, 或者我不應該不理他, 他又跟我聊天, 我有點不願意地跟他聊了一兩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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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老闆兒子

2002年10月29日, 伊斯蘭堡->Peshawar(白沙瓦), 夜宿Tourist Inn Motel (PRs100/床)

早上九時半, 家鄉雞叫我同去法院拿「驗證」的蓋印, 不知為何巴基斯坦可以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。家鄉雞原來退休前是巴國國會的書記, 我便請他解釋, 他帶點自豪的說: 「這是法律寫明的程序, 不是你所能理解。」難以置信, 他對自己國家的官僚居然不感絲毫掉臉, 反而覺得是創世成就! (那時我心中又忍不住發出一句很有偏見的: 「那怪不得巴基斯坦……」

家鄉雞上校一直說要「去法院」, 卻去了外國人登記組(FRO), 外邊有很多小販, 可能不是小販, 應該說是文員, 拿著打字機, 錚錚錚錚……咚! 又錚錚錚錚打不停, 至於所謂的「法院驗證」, 原來只是找個文員叫他簽個字, 蓋個印而已, 還要給他PRs90, 他簽字蓋印時, 連紙上的文字也沒仔細看過呢!

於是我們又好高興, 請到巴基斯坦前國會書記肯德雞上校跟大家解釋一下: 「法院每天有很多工作, 如果要去找法院逐一驗證, 就要調查一天, 所以法院下放權力, 讓部份人可以代法院審批文件, 增加效率。」

(「PAKISTAN!」)

之後家鄉雞就車了我回旅館, 找了另一名職員帶我去警察局, 又是花了一大輪時間, 後來見到一名像是調查官的人物, 他審問了那名職員一番, 又問我一些問題, 就是「調查」了, 但我也真的樂得如此, 如果認真調查起來, 又搞上數天或是數月, 就真的要難過得掉淚了。再去美國運通, 交下報失紙, 他們聲稱, 只用數天就能辦好補領手續。這件事在此告一段落。

最初和Jordy一同從Gilgit到伊斯蘭堡, 其實有點擔心, 始終習慣了一人遊, 忽然多了一個同伴, 會不會合不來, 怕麻煩, 而且以前試過跟一些中國人同遊, 有時想獨自一人遊, 他們卻會覺得這是「意見不合」, 我才不想跟他們同行。這幾天跟Jordy一起, 真的挺好, 他主動又不固執, 而且脾氣好, 有時我也懷疑, 我的脾氣是否太差。來到巴基斯坦, 真的吵了很多次架, 只是沒寫上網而已, Jordy也問過我,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是否也是這麼壞脾氣, 我想了一想說: 「似乎更壞一點。」看到Jordy, 自己的脾氣也算是有點收歛了。

本來Jordy打算過去伊朗和土耳其, 但那邊冷, 改去印度, 去Dharamsala學佛云云, 昨天去申請了簽證, 一天就能到, 卻只有三個月 (在尼泊爾我拿了半年), 他本打算今天下午過去Lahore, 然後去印度, 我問他想不想去Peshawar, 現在冬天, 去白沙也不錯, 他說好, 那就可以多聊一會多玩幾天。

坐車過到Peshawar(PRs70), 三小時, 終於又回到Tourist Inn Motel, 有種「回到家」的感覺, 一大班旅客, 有對荷蘭情侶Erwin和Bastiene駕車遊, 在Chitral炒車, 車子拖到這裡修足一個月, 他們也在這裡呆足一個月, 過幾天才可以拿車走。他們之前去Khyber Pass參觀, 問警察借了支槍和他們的「跳跳虎」(小熊維尼的朋友)拍照, 見到他們的跳跳虎, 我也就跑回房間, 要拿我的小狗阿富給他們玩玩。衝進房時, 卻見老闆的兒子在我的床前鬼鬼祟祟地弄我的行李, 很可疑, 之前聽過這個旅館發生了偷竊案, 一名日本人掉了十四萬日元。我問老闆兒子: 「做甚麼?」他有點發抖的說: 「只是看看床單乾不乾淨……」我不管這麼多, 立刻搜他身, 甚麼也找不出來, 但他的手卻震得厲害。

後來我把這件事跟Jordy說, Jordy說二十分鐘前, 他從浴室回房, 也見到老闆兒子「檢查床單」, 就是說, 二十分鐘內, 檢查了兩次?

旅館的旅客留言冊裡, 很多日本人用日文寫著: 「小心老闆兒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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