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河內




2004年10月17日,老街省沙巴市鎮(Thị Trấn Sa Pa)→越南首都河內(Hà Nội)
住宿:A to Z Queen Cafe,50 Hàng Bè,04-8267356,queenaz@fpt.vn,四萬盾一床位,每天一小時免費上網,算是越南較好的多人房

計劃從越北入寮國,之前在河內卻沒把握時間申請簽證,去了沙巴後想打電話問寮國大使館情況,電話卻怎麼也不通。想起來時間真緊迫:今天(星期日)從沙巴回到河內,星期一去申請寮國簽證(可能花兩天),再坐二十多小時車去邊界……那時已大概是星期四,而我的越南簽證就在這天到期!不過無論如何,星期天先坐回河內。

David昨天搬了來我的旅館,他是香港人,小時候移民紐約生活,本想在沙巴搞些小生意,還專程回河內申請了六個月的商業延簽,但聽了很多「故事」後,就打消了這個念頭。現在既然有半年簽證,便打算在沙巴住一個月。旅館的老闆娘平姑高興死了,她的旅館只有四個房,環境和位置雖然不錯,但過去十天裡,住客居然只有兩三人。David說要住四星期,我替他壓價至四萬盾一天,老闆娘雖然有點不情願,但她實在不能拒絕了。

今天一大清早就醒來,去了市場吃早餐和跟一些朋友道別,David帶我去了一家「外國人」酒店買了車票,八時上車,以為要立即出發,酒店職員卻只是把乘客放上街車算!車子在市鎮中心兜兜轉轉,我提醒司機要坐十時火車,他總說沒問題,你信不信?兜了四十五分鐘,我都有點不耐煩,司機卻把車停在某酒店外,接了一對男女。女人說:「我想坐車頭。」我當時就坐在車頭,後排有很多位,這裡又不是巴基斯坦或阿富汗,我為甚麼要讓位給她?她和男朋友不上車,售票員跟我說:「請通感,請通感!」通感(thông cảm)即見諒、體諒的意思,我拗不過她,只好屈服,把前座位置讓給她和他,谷得一肚子氣。我問:「現在開車?」售票員說:「是啊!」我當時居然誠心相信她的話。怎料,車子又返回我剛上車的地方,一是讓那對男女吃早餐(!),二是要拉更多客。

車上還有三名河內阿姑,她們打算去中國(河口)玩半天,晚上坐夜車回河內。看著車子像個月光下的搖籃般盪來盪去,她們終於爆發了。售票員還叫我們要「通感」,河內阿姑叫罵:「通感很多了!通感很多了!來來回回四十五分鐘,現在還要讓那個阿哥去吃早餐!」然後就宣佈:「我要下車!」我最初以為她是做動作、擺姿勢而已,怎料真的下了車。

那一刻我對這位河內阿姑產生了一份無名的好感,她那份爭取自己應有權益的決心和堅持打動了我,我既高興,又受到感染。我對著售票員叫:「我都要下車!給回我錢和行李!」售票員當然還真的說:「請通感,請通感!」我說:「你只懂說通感,原來是通感給你,不是通感給客人!」售票員的反應還是:「請通感!」到底「通感」在越南文裡是否有些較隱晦的含意差別,我就不得而知了。

下車後,車子就只剩下四名乘客,阿姐不知所措:為了爭取更多乘客,一下子得失了四名客人;何處來,何處去,在原先開車的地方又重新再來。我當時沒站在那裡冥想這種場景可以帶給我甚麼啟發,只是立即租了一輛摩托車。上車前我瞥見那幾名河內阿姑像母親般溫柔地看著我上車,我雖然背著重重的行李,還是跑過去馬路對邊,跟她們逐一握手,並祝她們在中國玩得開心!

我有兩袋行李,上摩托車時就把大背囊托在身後,小背包就放在司機前。沿著4D國路,我又一次回去老街。司機的家就在國路旁,他在家前停下,跑去拿個保險帽給我。頭盔的繩帶都斷了,我當時就像把半個雞蛋瞉放在頭髗那麼荒唐,但司機不是為了我的安全,只是怕被公安捉,蛋瞉頭盔也就完全發揮了它應有的作用。

上了火車,我的座位是一號,正好在廁所旁,周圍盪漾著一股奇怪的糞便加竹筍發酵氣息,我的嗅覺細胞很快就疲勞了。對座的是一對義安省榮市(Vinh)來的男女,趁著有幾天假期便去沙巴玩幾天,現在坐車回河內,明天轉車回榮市。

我在車上把Paulo Coelho的《Pilgrimage》看完了,故事是作者的「朝聖之旅」(好像很玄……),情節如何,讓你自己有空才去看。我很喜歡Coelho的作品,他的書總愛提到旅行人應有態度。這本書有一段小節,描述魔鬼(作者的恐懼)化作黑狗,作者跟它搏鬥,最終戰勝了。

其實早幾天當我去北河市集,就有生以來首次被狗咬。那天我們去了一條村莊,等候車子時想去小解,廁所在門後,一條狗被鎖鏈扣著,狗沒有咆哮,一聲不響就咬著我的腿。我嚇了一跳,狗主人大喝一聲,黑狗放走了我。我仔細檢查傷口,咬出一點血;我觀察黑狗,似乎沒有狂太病……傷口不久就癒合了,我也沒有變得瘋癲,證明只是小事,也算幸運。

事後回到沙巴,我走在雲橋街上,忽然又遇到一條長毛黑狗,當時心裡泛出一絲連自己也感到驚訝的害怕,這是怎麼搞的!我故意避開長毛黑狗,它卻大概感覺到我的弱氣,忽然向我叫一聲。《Pilgrimage》對我最大的啟發,就是要我面對自己的恐懼。「我比它大,我比它強壯。」回到河內,我去看手錶,又出現一隻更小的狗,他見陌生人便叫了一聲,我有點害怕,便發勁地追著小狗,小狗嚇了一跳,連吠也沒有就跑回家。我戰勝了半個心魔,下一次看到大狗,也要如法處置。

對座的那對榮市男女,男的叫英俊(Anh Tuấn),女的叫靜(Tỉnh)。女孩忽然問我可否看看那本書,我以為她只是好奇,怎料她讀到這一句:「Coelho是繼馬奎克斯後,最流行的拉丁美州作家。」居然說:「我很喜歡馬奎克斯的作品。」我當時驚訝地問:「你看過馬奎克斯的作品嗎?」(我本來還想問,《百年孤寂》有電視劇嗎?)她說:「我讀過《百年孤寂》,非常喜歡。」

不要責我大驚小怪,但越南閱書風氣甚弱,我不能不訝異。阿靜是某大學的英國文學系畢業生,現在當英文老師,並正修讀一個教學文憑課程。與她同行的英俊是她男朋友,來年結婚。

車子晚上八時半到達河內,十小時的車程完結,遲到了十五分鐘才到河內。我把《Pilgrimage》送給阿靜,她高興得一直拿著閱讀,並交換了地址,叫我有機會去榮市,記得到他們家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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